从经济的角度出发,元宇宙的经济规则可能会不同于互联网的经济规则,就好像互联网的经济规则不同于制造业的经济规则一样。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以下,可能会有哪些不同。
首先,从产权制度和资本收益分配制度的角度来说,过去我们可以粗略的划分为三种模式。
工业经济模式或者制造业经济模式叫做「主街模式」,主街本来是对应着华尔街,华尔街是金融资本,「主街」是工业资本、产业资本。
「主街模式」从产权股权角度看是集中的,同时资本的收益是独享的。那个阶段会有很多的大资本家,福特、卡耐基、洛克菲勒等主街的大资本家。
但是到了硅谷模式,也可以称之为信息经济模式,产权是分散的,创始人、A、B、C轮融资,同时很多股权以员工期权的方式分配给员工,因为它的股权结构是分散的,所以硅谷模式下不会有大资本家,大部分都是职业经理人,有创始人+职业经理人,很难出现卡耐基、洛克菲勒这样的大资本家。
从资本收益角度来说,也从独享变成为分享,这是分散的资本结构和分享的资本收益。
在元宇宙经济体系里面,所谓的股权制度就被消散了,不一定存在了,或者即使存在,它的价值也被大幅度消减。
从资本收益角度来看,它是共享的模式。所有的贡献者、参与者大家以利益相关者的组织方式,通过智能合约实现大规模协作,从而共享元宇宙所实现的价值,所以其与资本制度方面可能会有不同。
第二,从价值创造的规律来说。制造业经济、互联网经济和元宇宙经济,也是不同的。
制造业经济,价值创造规律是要使公司价值最大化。到了互联网时代,已经不是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而是追求网络价值最大化。
凯文凯利举过一个例子,叫「传真机效应」。200美元买了一台传真机这是成本,但是你加入了传真机网络,可以向别人发传真,别人也可以向你发传真。你享用的网络的价值可能价值数百亿美元,远远大于买传真机付出的成本。
互联网先追求「网络价值最大化」,从而实现你本身的价值最大化。
另外,你上午买了一台传真机,下午另外一群人买了传真机,下午那群人买的传真机对你的价值也有增加,因为你有了更多的发传真的选择。传真机效应非常好地解释了互联网,大家追求网络价值的最大化。
到元宇宙里面,元宇宙是一个空间概念,数字空间、虚拟世界、平行宇宙。在追求网络价值最大化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追求整个空间价值最大化。尤其是在虚拟空间,不受到很多物理规则的限制,可以有更大发展空间,大家要想方设法在虚拟世界、数字空间、平行宇宙,创造价值,追求它的价值最大化。
第三,从价值分配角度来说。制造业具有固定成本高,边际成本递增的特点。造1台车和造100台车,每多造一台车边际成本在增加。
所以制造业经济的定价模式基本是以成本加成,加利润率,来给制造业的产品定价,我们可以把它叫做「收费模式」,或者以收费模式为核心模式。
到了互联网时代,是以「免费模式」作为主要的模式,因为互联网经济具有高固定成本,但是它的边际成本基本为零。
元宇宙是否是这样的模式?不是。元宇宙由于资本的消散,资本收益共享,所有参与者共享。因此,元宇宙是产消者结合在一起。
所以,我借用目前元宇宙商业里面很热的一个词「X to Earn」,边玩边赚、边运动边赚等等,把它改造为「Player to Earn」玩家、参与者或者「利益相关者」赚取回报,共同分配元宇宙的价值。
第四,从Player to earn之「player」和Player to earn之「earn」角度来说,player就是元宇宙经济里面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开发者、创造者、贡献者、消费者、投资者,所有的参与者都是元宇宙的player。
NFT是元宇宙所有资产的标志物,一般等价物,当在元宇宙里面创造、发行、经营、运用、交易 NFT 的时候,实际就是 Player在元宇宙里面经营这块资产。经营元宇宙的资产,就是Player在元宇宙里面干的事情,经营NFT资产赚钱。
「earn」怎么定义?Player创造、经营、运用元宇宙资产来赚取回报,赚来的回报是以Token的格式表示的,所以赚的是 Token。
整个元宇宙的基本商业逻辑是「Player NFT」,然后赚取(earn)Token,区块链作为分布式账本,就是为这种Play to earn记账用的。
我们现在已经看见一些「Player to earn」的应用场景出现了,但是只是小荷才露尖尖角,也许以后元宇宙基本就是这样的核心商业逻辑。
第五,从元宇宙资本市场的角度来讲,元宇宙的资本市场和现在所熟悉的资本市场完全不同,这个世界将来会存在两套资本市场体系。
一套是以工业经济和互联网经济的股权制度和资本收益分配机制的股东资本主义,基于股东资本主义,以股份制来分配自己的股权,因此我们建立了很好的股票市场。
将来在元宇宙利益相关者资本制度之下,要共享这些产权,共享这些资本收益,基于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数字钱包、智能合约、NFT、Token,以可编程货币、可编程资产的方式,建立另外能够适配元宇宙的资本市场,那个资本市场叫做「DeFi」。
第六,从公司组织架构来说,公司的组织架构在逐渐走向元宇宙去中心化自治组织 DAO。
企业组织的去中心化是一个趋势,那就是把外部市场功能内置到商业机构内部,降低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包括搜索成本、匹配成本、物流成本、支付成本等。作坊时代,完全依靠外部市场来交换。所以,它的交易成本非常高。
最后,有了公司,公司成立最主要的功能就是把很多的市场功能内置到企业内部。后来我们发现,公司的架构也在不断走向分布式。
最早公司刚起来的时候,U型的结构,自上而下集中决策的结构,逐渐因为你的多元化,所以就出现了事业部。
同时,因为你的全球化,所以出现了地区总部。事业部、地区总部慢慢就分权了,把集团的很多权利分散了,于是成就了M型企业组织。
「DAO」通过智能合约建立商业机构,从事商业活动,其实继承了公司从集中型的U型结构走向分布式的M型结构的趋势,最后走向去中心化结构,目的都是把外部市场功能内部化。
「DAO」最大的好处除了市场商品交换的功能被内置到DAO里面,通过数字货币、数字资产,内置了货币系统、金融交易,价值结算、清算系统等,因此它的摩擦系数会更小,这是从商业组织的角度来看。
第七,从决策机制来看,大家经常谈到区块链、元宇宙是去中心化的决策机制。
将来或许会是中心化和去中心化相结合,中心化的决策机制是有效率的决策机制,自上而下或者由一个中心来做出决策,是非常有效率的。
所以某些需要效率的时候,中心化的决策机制是有用的,去中心化的决策机制更强调民主、公平,强调要共识决策。
将来在元宇宙中更多的商业场景应该是在极端的效率和极端的民主、公平的中间地带,在中心化和去中心化中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来适配具体的商业场景,在元宇宙经济里面,也会是中心化与去中心化好的结合。
第八,从产品与服务角度看,元宇宙也与互联网有所不同。
当初在评论区块链的时候,一直有人问:区块链的杀手级应用是什么?确实,与互联网应用相比,区块链好像没有什么杀手级应用。
互联网是一个协议栈,所谓的tcp/IP模型是好几层协议堆起来的,所有互联网都是开源、开放的,没有办法捕获价值,所以有人说互联网是「瘦协议、胖应用」。
所谓「胖应用」,我们看到出现了万亿美元大型互联网平台,在应用层非常具有价值,价值非常大。但是,TCP、IP、HTTP、SMTP 这些协议都是开源、开放、无需许可的。互联网是在「瘦协议」的基础上做出很多的「胖应用」。
区块链与互联网一样,也是一个协议栈,但是区块链的协议栈,内置了货币系统、价值系统,变成了「胖协议,瘦应用」。
比特币协议就是一个案例,这样一个区块链协议价值万亿美元。内置了货币系统和价值系统的区块链协议就是「胖协议」了,协议层本身就能捕获价值,这是区块链和互联网最大的不同。
区块链的协议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区块链的协议是内置了货币系统、价值系统,是金融本身被内置在协议里边。
而互联网的协议不管是IP协议还是HTTP协议,还是SMTP协议,这些协议并没有内置货币系统,无法捕获价值。
到元宇宙经济,可能的结果是「胖协议、胖应用」。因为元宇宙的底层基础设施协议,也是内置了货币系统、金融体系在里面,所以它的协议是「胖协议」,在协议层实现价值,变现。
元宇宙的应用将来结合很多数字化技术,在一个空间里边,它的应用应该比互联网还要大,所以可能是「胖协议、胖应用」。
第九,数字化和虚拟化对制造业产生了很大的颠覆,最后会使得制造业也会具有「传真机效应」。
做一台车,有很高的固定成本。生产100台车,每台车也有它的边际成本。固定成本高,边际成本在递增,这是制造业的特点。网络的特点就是固定成本很高,但是边际成本递减甚至为零。
一个软件的设计开发要很高的固定成本,但是这个软件做出来之后,给一个人用,给一百万人用,它的边际成本接近于零。
如果没有数字化和虚拟化,制造业不可能具有网络效应。但是当制造业足够数字化、虚拟化之后,其实制造业也在获得规模成本递减,规模报酬递增的互联网效应。
再比如汽车全部联网以后,买一台车也就具有「传真机效应」,你买一台车加入的是有巨大价值的车联网。
以上就是一部分人认为的元宇宙的十大经济规则,所说的内容不一定对。但元宇宙的经济规则和互联网有很大的可能会不一样,就像互联网的经济规则和制造业不一样一个道理。